:南谯新区2025-2027年市政道路养护项目(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1200万元/年,3600万元/三年(其中一包600万元/年,1800万元/三年;二包600万元/年,1800万元/三年)
最高限价:本项目按下浮率进行报价,投标人所报下浮率不得小于0%(即所报下浮率必须≥0%,百分数后小数点保留两位),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本项目以全费用综合单价为结算基数,结算单价=全费用综合单价*(1-投标下浮率),结算总价为相应结算单价乘以相应实际已完合格工程量的累加之和。
采购需求:对南谯区市政道路的维修、管护工作(含日常市政道路巡查、看护;沥青路面及混凝土基础、城市桥梁设施、内外侧路牙石、人行道铺装面、检查井及窨井盖、雨水篦的维修更换;排涝泵站养护、道路地下雨污水管网的清淤、疏通及维修更换和市政道路防汛、严寒天气除冰除雪等应对恶劣天气抢险)等工作。一包为洪武路及G328滁宁快通拓宽段以北区域,包含洪武路(天天高速—碧湖云溪门口)段;二包为洪武路及G328滁宁快通拓宽段以南区域,包含G328滁宁快通(碧湖云溪—文华路)拓宽段。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2025年1月-2027年12月或截止项目资金使用完毕。一包600万元/年,1800万元/三年;二包600万元/年,1800万元/三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包: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超过200万元的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二包: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超过200万元的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②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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