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塔银行债券信息终端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1.招标条件
云南红塔银行债券信息终端采购项目(二次)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红塔银行债券信息终端采购项目(二次)
2.2采购编号:202
2.3招标编号:CS2
2.4项目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约80000.00元(含税)。
2.5招标范围:旨在快速获得金融市场中债券及票据这两个细分品种的深度资料,主要涉及债券经纪商行情、固收综合屏、成交统计、利率招标预测、票据市场行情、福费廷市场行情、银票信用数据、票据快讯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6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2.8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人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2.9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10出资比例为:100%。
2.1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1年之后成立的单位,则提供成立之日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3年之后成立的单位,提供投标人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注: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应赋予全国统一的验证码;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投标人是其他组织的,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投标人自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3.4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除的除外);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在上述网站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判决书生效时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发布“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及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由招标人查询确认)。
3.7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需于2024年12月5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6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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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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