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凤九年产15万吨红薯淀粉加工厂建设项目管理招标
(招标编号:YNRX-2024-10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南华县凤九年产15万吨红薯淀粉加工厂建设项目管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20万
元,招标人为南华隆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总投资48000.00万元;建安投资约33000万元,设备采购约7200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60000平方米,建成一座以红
薯为原料的年产15万吨淀粉加工厂,建设内容 包括生产车间、原料堆积场、仓储用房及综合楼、蓄水池及规划建设10万亩高标
准农田项 目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华县凤九年产15万吨红薯淀粉加工厂建设项目管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南华县凤九年产15万吨红薯淀粉加工厂建设项目管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
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括项目管理或工程咨询服务。
3.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 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满足规定年份的,应按实际年限提供若投标人成立不满
一年的,无须 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 须提供)
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工程项目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全过程项目 管理师或(投资)注册咨询工程师
或城乡规划建筑师,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高级及以上职 称证书,提供项目负责人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5.拟派项目人员要求: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人(不包含项目负责人),项目实施期间驻现场 人员不少于1人,投标人须在投标文
件中明确项目组成员及项目实施期间驻现场人员,并提 供所有人员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3日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10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1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于下方联系人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