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力生制药仓库自动化运输招标
(招标编号:ESCRFQ20241204000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力生制药仓库自动化运输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AGV搬运车两台及相关系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力生制药仓库自动化运输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L1200005318001039)力生制药仓库自动化运输项目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可以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3)生产厂家须提供产品检测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代理授权书、产品检测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以上证件须均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内: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且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无记录;企业资金流正常,不存在企业无法正常运营的风险;提供书面声明函。(开标现场网上核验,如与承诺书不一致,按无效标处理):
(5)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的股权结构,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报告中提取,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认定和其他投标单位有控股关系、主要负责人互为任职的,取消其投标资格(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两天内进行网上核验,结果如与投标人提交的不一致,以查询日当天结果为准):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7)供应商且证明企业盈利)或提供投标截至时间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8)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5日09时00分---2024年12月1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请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等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获取招标文件(文件费50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5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质保期:自供货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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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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