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顺义区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驻场技术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
预算金额
1
自助办税终端驻场技术服务
1年
80.00万元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参选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法人;
4.2参选供应商具备以下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格声明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遴选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4.3参选供应商必须从遴选代理机构获得遴选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遴选;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5参选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遴选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4.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遴选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5.遴选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500.00元;遴选文件售后不退。
6.购买遴选文件时间
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5: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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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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