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轨道交通2、3号线(不含延长线)环控、给排水、低压电专业设施设备维保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1.3批文名称及编号:/
1.4招标人: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市轨道交通2、3号线(不含延长线)环控、给排水、低压电专业设施设备维保
2.2招标项目编号:2024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
2.5招标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招标项目规模:同招标范围
2.7招标项目预计进场日期:2025年1月
2.8服务期限:计划招标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2027年10月31日。(合计约1033日历天)
2.9招标范围:合肥市轨道交通2、3号线(不含延长线)环控系统、给排水及水消防系统、低压配电与照明专业系统。维保内容包含2、3号线(不含延长线)全部正线57座车站、南岗车辆段、大彭停车场(含公安楼)、创新大道主所、磨店车辆段(含公安楼)、翡翠湖停车场、文忠路主所、潜山路主所、祁门路主所、所有轨道区间(含区间风亭)及最新版接口划分文件中归属的风、水、电系统及附属设备的维保工作(以最新版接口文件划分为准)。
中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开展风、水、电设备资产清查、设备接管及移交等工作,且中标人必须按要求参与并配合自然灾害、大客流、火灾、突发疫情、设备突发状况等应急演练及应急处置。
检修内容包括设备的年度计划修(包括日巡检、周检、半月检、月检、双月检、季检、半年检、年检等)、故障修,仪器仪表及特种设备检定校验检测、水质检测、油质检测、噪音检测、空气质量等送样检测等。
在本项目实施阶段,招标人保留对项目服务范围、服务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10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服务
2.11合同估算价:3491万元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具有下列业绩之一:
(1)单个合同中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机电系统(须同时含环控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及水消防系统、低压配电与照明专业系统)施工安装业绩金额不低于2400万元;
(2)单个合同中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机电系统(须同时含环控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给排水及水消防系统、低压配电与照明专业系统)维修保养业绩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
3.1.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11时00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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