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煤业煤炭运销系统升级建设(无人值守)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华电煤业煤炭运销系统升级建设(无人值守)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273号
2.2项目规模:华电煤业煤炭运销系统升级建设(无人值守)项目,同时提供一年质量保证和两年免费运维服务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6个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华电煤业煤炭运销系统升级建设(无人值守)项目(CHDTDZ084/16-QT-305901):隆德、锦兴及万胜3个公司新推广运销系统升级建设(无人值守),不连沟公司增加矸石运销系统升级建设(无人值守)。完成进出口车号自动识别、掌上管理业务、智能装车叫号、矿端和客户在线协同、检验预警、数据看板、政府数据对接等模块开发,实现车辆进出口、称重计量无人值守,远程自动管控等功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煤业煤炭运销系统升级建设(无人值守)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2项及以上运销类无人值守开发类项目业绩,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采购范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8.投标人需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研发创新体系建设相关服务业绩不少于3项,并提供相应业绩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内容、签章页等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12-0909:00到2024-12-16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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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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