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秦皇岛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十一标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秦皇岛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十一标
段招标人为 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中央、省预算内资
金和地方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 100.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设备采购采购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秦皇岛医院医疗设备
采购项目三十一标段2.1.2建设地点、规模:2.1.2.1建设地点:新区院区位于
北戴河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内;市区院区位于秦皇岛市中医医院院内;
2.1.2.2规模: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秦皇岛医院为实施“一院两区”一体
化建设,拟购置配套医疗设施(本标段包括:电子胃肠镜系统(含2胃、2肠)
(进口)、电子十二指肠镜系统(含十二指肠镜1条)(进口)、超声内镜系
统(进口)、洗消机(进口));2.1.3标段划分:无;2.1.4交货地点:招标人
指定地点;2.1.5交货期:90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验收);2.1.6质量
要求:不低于国家颁布及省市的质量标准或验收规范;2.1.7招标方式:公开
招标;2.1.8 合同估算价:868万元;
2.2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所有设备的供应、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
、质量保修、维护保养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所投产品中属于第三类医疗器
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3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中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代理商须具有医疗器
械经营(企业)许可证;4 投标人应提供与投标产品一致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本项目采购的医疗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6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7不得“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2-09 09:00至 2024-12-13 17:00(北
京时间,下同)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2-31 09:00:00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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