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滨河花苑三期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建设项目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郯城县滨河花苑三期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92.303633万元,招标人为郯城县郯城街道东城社区居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郯城县滨河花苑三期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建设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郯城县滨河花苑三期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郯城县滨河花苑三期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具有乘客电梯生产和安装资质,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注①如制造商以上两项证件合二为一的,须提供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②以上许可证内容须包含客梯许可范围。
3、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具有电梯生产资质的厂家授权及电梯安装资质,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且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注。以上许可证内容须包含客梯许可范围。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7、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关系或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法定代表人、负资人、高级管理人员人事兼职管理关系。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0日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1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4年12月10日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16日17时0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4)在“信用中国”无失信、违法等记录查询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3份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注明“郯城县滨河花苑三期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建设项目报名资料”字样,留存备查。验证通过,方可购买竞争性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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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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