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城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一标段)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
一、招标条件
本吉木萨尔县城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一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6万元,招标人为新疆轩达伟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吉木萨尔县城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相关设备及配套附属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设备购置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木萨尔县城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木萨尔县城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第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且具备所需设备生产能力、技术能力的供应商或生产商;
2、投标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备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
3、信誉要求:近三年无重大事故和不良行为记录;近三年内未与招标人发生合同违约情况;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4、本招标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09日10时00分到2024年12月13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2、方式。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单位名称、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号等)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3、招标文件费300元/份。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11时00分。
七、其他
1、项目地点:吉木萨尔县城南;
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完毕交予采购人正常使用。(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采购合同为准,严格按照采购单位的时间及要求按时供货);
3、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4、质保期:3年(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设备软件、硬件的维护、维保、升级等其他所有
费用);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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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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