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霞浦核电压水堆一期工程勘察监理服务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霞浦核电压水堆一期工程勘察监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霞浦核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2规模:勘察监理工作范围包括华能霞浦核电项目海工工程(一期、二期取水工程)详勘、一期工程详勘及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零星勘察工作。
2.3标段划分: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霞浦核电压水堆一期工程勘察监理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服务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2.5服务期:勘察工作计划暂按以下进度执行,具体以甲方通知并经甲乙双方确认为准:一期工程陆域详勘:预计2025年1月-2025年8月;一期工程回填区详勘:预计2027年1月-2027年12月;海工工程(一期、二期取水工程):预计2025年3月-2025年9月。进度要求:勘察监理工作进度与现场实际勘察工作进度一致。
2.6招标范围:勘察监理工作范围包括华能霞浦核电项目海工工程(一期、二期取水工程)详勘、一期工程详勘及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的零星勘察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及以上资质;
(2)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水运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监理范围包含勘察工作内容的监理业绩或勘察工程业绩或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相关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2.总监理工程师至少需具有1项监理范围包含勘察工作内容的监理业绩或勘察工程业绩或水运工程/海洋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提供合同或监理报告或任命书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