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烟草公司廊坊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仓储及分拣改造项目—土建工程改造招标
招标人河北省烟草公司廊坊市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烟草公司廊坊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仓储及分拣改造项目—土建工程改造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省烟草公司廊坊市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烟草公司廊坊市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土建工程改造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物流中心建筑面积7399.90平方米,层高11米,建设内容:建设内容:联合工房内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墙面、地面、顶棚、门窗、基础的升级改造),强电工程、弱电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工艺工程及图纸所示的其它范围。
建设地点:廊坊开发区创业路35号 。
工 期:暂定工期150天。本项目须与其它项目(消防改造工程、电力改造工程、工艺设备安装)进行交叉配合施工,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及委托的项目管理公司总体施工调度要求,进行施工。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控制价:5609775.55元。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2.2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单位,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3.2投标单位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提供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财务要求:具有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度财务报表(近一年内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以来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近3年内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3.8投标人应该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业务(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3.9 供应商未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提供声明;
3.10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政府采购网”的“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1招标人或代理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及“天眼查”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若投标人存在严重不良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投标者提交以下资料(一份)领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资质证书及安全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
4.3招标文件或资料费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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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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