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英吾斯坦乡墩艾日克村建设智能光伏示范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喀什市英吾斯坦乡墩艾日克村建设智能光伏示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4309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5.004309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主要建设内容:智能光伏安装及576.42平米彩钢房建设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特定资格:1.投标企业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企业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须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3)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提供近两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未满十个月的公司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5)提供依法缴纳近6个月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证明;(6)提供依法缴纳近6个月任意1个月税收证明;(7)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服务-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查询为准);(8)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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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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