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电信2024年应急指挥中心改造项目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佳木斯电信2024年应急指挥中心改造项目。
1.2招标内容
黑龙江省应急厅为推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对近全省5年未进行应急指挥中心相关设备升级改造的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升级改造屏幕、扩音和矩阵等相关设备,实现地方应急指挥部基本具备需要的保障能力。
本项目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总预算为283.67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
1.4签约方式及付款安排:签订单项合同,甲方初步验收后向乙方支付30%;终验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70%。
1.5服务期限:壹年。
1.6交货地点:佳木斯市应急局、抚远市应急局、向阳区应急局、前进区应急局。
1.7交货期:协议签订后30天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不高于项目预算,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2投标人应为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1日同类相关业绩。注:以期间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封面、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签章页;如为框架合同,还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下的有效订单,订单时间在要求时间内,框架合同金额以框架合同有效订单累计为准)的扫描件。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0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1)其他按照《中国电信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8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2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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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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