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新厂紫外消毒系统配件采购服务商招标
(招标编号:CTZX-202412106)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新厂紫外消毒系统配件采购服务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1180000元,招标人为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投标人负责紫外消毒系统配件的供货服务。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新厂紫外消毒系统配件采购服务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E1200005152009594)咸阳路污水处理厂新厂紫外消毒系统配件采购服务商
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
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或提供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 料
2、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 告或开标前1个月
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依 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时期为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的有效 票据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
依法免税的 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B.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 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所属时期为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缴 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文件原件 或复印件加盖公章;5、投标人应出具“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中国裁判文书网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的查询结
果截图。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6、投 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投标截止日招标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为准);7、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显示 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须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8、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 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 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 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投标人为其 缴纳的具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缴费证明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9、 被列入《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0日09时00分-2024年12月16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本,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14时00分
七、其他
1、服务周期本项目服务周期一年
(实际执行日期以双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或以招标 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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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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