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及克拉玛依润滑油厂2025年通勤车服务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润滑油厂2025年通勤车服务项目招标】,招标人为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润滑油厂、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服务内容:
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通勤车每日早晚由克拉玛依市区往返克石化公司接送上下班员工,通勤车共9条线路;《每周一至周五开通正常班6条线路(8:30、18:30);每周一至周日开通倒班车1条线路(10:40、16:40);每周六、周日及节日开通2条线路(8:25、18:30);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指挥中心至厂内区间车1条线路,每日工作时间(9:30-18:30)两台车辆循环不间断发车(30分钟/趟);上述运行线路见附件1:《克石化公司通勤车辆明细及运行路线表》。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润滑油厂通勤车每日早晚由克拉玛依市区往返克拉玛依润滑油厂接送上下班员工,通勤车共2条线路。每周一至周日开通正常班2条线路(8:30、18:30),含节假日。上述运行线路见附件2:《克拉玛依润滑油厂员工通勤车运行线路站点》
1.2服务标准:按照满足招标人服务型通勤车的要求,提供安全、优质的通勤车服务,严格执行指定的时间、行驶区域、路线、站点设置,按时按点、安全运行。
1.3计费依据:①运费单价执行克石化财(2016)2号《关于调整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运输价格的通知》单价。②按照《通知》中(客车运价率)的计费标准为依据计算总体运输价格。
2.招标范围: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通勤车9辆;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指挥中心至厂内区间车2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润滑油厂通勤车2辆。
3.服务地点: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至市区往返。
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技术要求/服务标准和要求: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6.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7.履约保证金: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①.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共计1张)。
②.开标当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2张)。
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及投标企业不得涉及相关行贿受贿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方法:登录网页→选择“高级检索”→案由选择“刑案由”→“贪污贿赂”→关键字输入“投标人名称或相关个人姓名”→点击搜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分别提供截图,共计3张)。
④.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通过*查询投标人失信分情况,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失信有效期内的,投标将被否决)。
⑤.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列入黑名单等)的状态(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作为评审依据)。
⑥.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信息为准)。
(备注:上述“近三年内”是以开标日期为基准且含本数,往前倒推三个整年度;①②③项证明材料由投标人提供,其余由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现场核实)
2.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具体查询渠道及相关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此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质要求:
4.1投标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4.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市际包车客运资格。
资料提供方式:①提供证照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②提供有效期内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给企事业单位服务的运输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签订时间、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及至少与其对应的1张结算发票。。
6.人员要求:
6.1大型客车人员具备A1机动车驾驶证;
6.2三名管理人员具备交通运输部职业职业资格中心颁布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明。
资料提供方式:①提供人员清单及对应人员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驾驶证扫描件;②管理人员提供有效期内证书扫描件。
7.车辆设备要求:投标人应至少具48座大型客车11辆,19座考斯特2辆,自有或者租赁均可。
资料提供方式:提供车辆清单(包含车牌号、自有或租赁等信息);自有车辆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扫描件;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及对应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扫描件。
8.其他要求:投标人承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重大安全问题。
资料提供方式: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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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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