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项目招标项目, 主要工作内容为2024年深圳电信坪山区次要干道视频监控施工改造及维护服务采购(标段一、二、三)。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服务周期及服务地点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 标包 | 子项 | 预估金额-不含税(人民币:万元) | 预估金额-含税(人民币:万元) | 实施地域 | 所属行业 |
2024年深圳电信坪山区次要干道视频监控施工改造及维护服务采购(标段一、二、三) | 标段一 | 施工部分 | 210.916536 | 229.899024 | 深圳市 (详见《附件 5、实施 区域清单》) | 信息传输业 |
安全生产费 | 11.100917 | 12.10 | ||||
运维服务部分 | 325.292448 | 344.809995 | ||||
小计 | 547.309901 | 586.809019 | ||||
标段二 | 施工部分 | 87.155774 | 94.999794 | |||
安全生产费 | 4.587156 | 5.00 | ||||
运维服务部分 | 396.226404 | 419.999988 | ||||
小计 | 487.969334 | 519.999782 | ||||
标段三 | 施工部分 | 174.310976 | 189.998964 | |||
安全生产费 | 9.174312 | 10.000000 | ||||
运维服务部分 | 94.339620 | 99.999997 | ||||
小计 | 277.824908 | 299.998961 | ||||
合计 | 1313.104143 | 1406.807762 |
1)施工部分、安全生产法费预估金额-含税按增值税税率9%计算得出,运维部分预估金额-含税按增值税税率6%计算得出。
2)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3)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1.4 承包方式:本工程包报建、包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内容(包括相关政府部门验收)的形式承包。
1.5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2024年深圳电信坪山区次要干道视频监控施工改造及维护服务采购(标段一、二、三),工作内容:1)分项报价表内容;2)承包商在本工程项目全部完后要负责有关验收,包括质检部门验收,通过环保测试和材料所有资料文件;3)承包商在施工前或期间负责办理有关开工前手续及施工许可证及市或区报建、安全、市容等一切相关手续,且所产生费用由承包商支付;4)垃圾清运。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划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详见1.2条。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标意向承诺书》,否则招标人将按照标段正序进行推荐。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313.104143万元(不含税),其中标段一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547.309901万元,标段二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87.969334万元,标段三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77.824908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或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投标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1年12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监控或线路维护类的相关经验,应满足具有单个业绩(即单个合同的发票累计)金额100万元或以上。
备注:
(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发票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发票);如提供的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表及对应的发票为依据,最终该框架合同有效业绩以发票合计金额为准。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业绩统计:金额以及时间以发票为准;合同数量以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为准。
(2)如工程项目合同包含其它专业施工或包含其它非本项目要求的同类工程等多个子项目,则须列明合同中同类工程部分的金额,并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如经济报价文件(含工程量的报价清单)或概预算文件或结算文件等资料复印件),如无列明,视为证明材料资料不全,该业绩不予认可;同时全套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4)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项目团队要求:
(1)投标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本项目须至少配备1名具备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资格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8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3)至少配备1名现场项目负责人(需在附表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列明),且须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承诺函,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另外还须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其中至少配备2名电工、2名高处作业人员。
(4)须至少配备4名技术支撑人员,负责接入技术服务、调测、维护等技术支持。
(5)投标人对于项目需求响应时间要求在24小时以内,项目执行期间,除非甲方同意,供应商不得更换项目团队(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本项目,中标后在项目服务期内按照甲方要求,所有项目团队成员(包含项目负责人)在甲方指定地点提供驻点服务,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7)投标人须在团队成员组成表中列明团队成员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
a)现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8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
b)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须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或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人员须具有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另须同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在相关网站的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姓名、作业类别、操作项目、有效期开始时间、有效期结束时间等信息)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c)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 车辆配备情况:投标人须至少配备机动车(不低于5人座小汽车)1辆,工程(材料或垃圾)运输车(载重不低于1.4T)1辆。自有车辆须提供通过年审的有效行驶证且行驶证须为投标单位企业;租赁车辆须提供通过年审的有效行驶证及租赁合同,否则评委对该车辆不予认可。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3日00时00分至2024年12月17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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