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本部职工食堂食材招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本部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BOC-ZZ-2024-019
三、项目情况:
1.枣庄分行现对 2025 年度食堂米、面、油、肉类、鱼类、禽蛋、水果、黄菜、物料及易耗品等项目进行招标。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求说明书。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2.授子合同/入围供应商数量:1家
3.交货期:根据采购要求提供
4.服务期:1 年
5.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法人单位,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具各提供本地化服务的能力。
3.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证明文件签订日期为准)以来须具有与本项目类似项目案例,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如合同或协议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获取文件时援供资质证明材料并复印存档。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产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文件并登记各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或转包。
4.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兹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5.截至送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6.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7.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分包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8.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9.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援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0.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器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材料并领取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17:00 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 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枣庄市
3.方式: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信用截图;(4)类似业绩合同(合同中须体现甲乙双方名称、合同详细标的、合同金额和双方签章及生效时间);(5)法人授权季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格式自拟)以及被授权人在本单位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不能提供以上证明其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获取磋商文件,因提交虚假材料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获取磋商文件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的资格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磋商文件费 400 元/份,出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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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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