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梅河口市鹭航旅游管理有限公司造雪招标
项目编号:QSZB-FW-2024-03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2025年梅河口市鹭航旅游管理有限公司造雪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梅河口市鹭航旅游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2025年梅河口市鹭航旅游管理有限公司造雪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造雪服务项目。
2.3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025年2月15日
2.4项目地点:梅河口市;
2.5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2.6招标控制价:958.424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服务能力;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或者线下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邮箱: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包含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参加投标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0日13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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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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