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中水对外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入境外水电站资产事宜聘用法律顾问招标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公司决定就向中水对外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入境外水电站资产事宜选聘顾问项目,通过公开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项目资金来自本企业自有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诚邀贵单位参加采购报价。
2.采购范围
我公司拟将由我公司100%持有的境外柬埔寨A公司100%股权划转至我公司在广西壮族自治区100%出资新设的B公司。A公司在柬埔寨拥有2座水电站的特许经营权。为了确保境内外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并以最低的税务成本实现该笔交易,我公司拟选聘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该笔交易的专职法律顾问,提供符合本项目实际需要的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并购标的公司介绍详见第六章技术规范及技术条款。
3.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报价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依法成立并有3年以上行业经营经验的律师事务所;
(2)财务要求: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3年无连续2年亏损。提供近3年(2021至2023年)财务情况;
(3)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具有至少3个类似项目的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未受到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具有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集团”)注册供应商资格或入选中交集团法律服务机构资源库,未处于中交集团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
(5)人员要求:应组建本采购项目的服务团队,团队人员具有律师执业资格;无不良执业记录;熟悉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团队负责人至少2项类似项目经验;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及沟通能力;
(6)其他要求: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责令停业的;
②被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的;
③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④在最近三年内在采购人采购的项目中有骗取成交或成交后不履行报价承诺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⑥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4.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2月13日上午9:00至2024年12月19日12:00。
6.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9日上午12时整(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