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智能产线集成与应用实训室建设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智能产线集成与应用实训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4,2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到货;安装调试期:到货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智能产线集成与应用实训室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年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单位,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间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本年度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提供2023年12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税收缴纳证明(至少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其中一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提供2023年12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非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法人应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其他组织应具有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具有身份证明文件;
(7)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8)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企业关联关系说明。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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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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