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广东新能源公司金扬等11座光伏电站Ⅲ区态势感知系统建设与实用化改造招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见招标文件。
2.1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交货期
信息服务费(元)
广东新能源公司金扬等11座光伏电站Ⅲ区态势感知系统建设与实用化改造
1.按照《关于深化开展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系统实用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我公司所属11座在运电站的III区(具备综合数据网、与调度连接的站点)加装一套态势感知系统并按要求接入场站所属调度区域,设备的接入率、注册率、扫描覆盖率需达100%。
2.本标段属于系统集成。
合同签订后60天完成全部工作
1000
1、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2、“*”表示重点关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广东新能源公司金扬等11座光伏电站Ⅲ区态势感知系统建设与实用化改造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二级)及以上资质及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二级)及以上资质。
1.2.接受设备生产厂家(态势感知采集装置)或其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态势感知采集装置)的授权代理资格证明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2.业绩要求:
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产品(态势感知采集装置)具有国内类似网络安全设备供货或改造业绩2个及以上;投标人具有网络信息安全建设或服务类似业绩2个及以上;且成功运行1年及以上。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清单、用户联系人和电话,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等);验收材料(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或结算单据或其他有效证明)等资料。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录后查看)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22时0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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