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航局江苏分公司灌云洋桥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支架招标采购公告
公告截止时间:2024-12-2316:00:00
灌云洋桥156.16MW灌云洋桥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期)EPC总承包Ⅱ标段项目物资装备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洋桥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期)(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支架(物资名称)采购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灌云洋桥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二期)(本项目II标段建设容量73.6MW(95.6202MWp),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连云港灌云县洋桥农场内,场址几何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9°35′,北纬34°28′,本项目采用上部发电,底部养鱼的方式,形成渔光一体综合利用模式,光伏系统支架基础采用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1、固定式组件支架及螺栓、2X39阵列、共计1748.400t(其中共包含1246套,每套重量1403.21kg,具体每套重量详见光伏组件固定支架及螺栓单套重量统计表)2、固定式组件支架及螺栓、2X26阵列、共计40.856t(其中共包含43套,每套重量950.14kg,具体每套重量详见光伏组件固定支架及螺栓单套重量统计表)
交货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洋桥农场生活区柴东线与圩洋路交叉口正北方向532m。交货期等:2025年1月5日至2025年1月10日起分批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与中国交建供应商管理要求符合的相关资质,具备本次招标内容标的物的供货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个包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制造商或其代理商、贸易商符合条件均可参加投标。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投标人的产品应符合国家对所在行业的相关要求。
3.7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第二章3.4.4所列其他情况的,将予以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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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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