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光世纪城四期项目商业区智能化工程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
一、招标条件
本城光世纪城四期项目商业区智能化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75万元,招标人为茂名城光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城光世纪城四期项目商业区智能化工程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城光世纪城四期项目商业区智能化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城光世纪城四期项目商业区智能化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
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注:以上证明材料用《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代替的,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本项目不集中举行踏勘及答疑会。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第1、2项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2月17日起至2024年12月23日止(办公时间08:30-12:00,14:30-17:30)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7日08时30分到2024年12月23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于下方联系人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