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5年度食材集中采购项目
1.3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蔬菜、水果、肉类、干调、冻品、粮油、海鲜等其他食品等采购人需要采购的全部食材。
1.4采购预算:14000000.00元(含税、运费等全部费用)
1.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根据采购人每日需求供货,采购人提前一天定量,于第二日按照采购人指定时间前配送。
1.6供货地点:暂按22个送货地点(含镜泊湖景区),后续可能会增加或减少送货地点,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每月约定固定日期,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上月全部供货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于30日内支付上月货款。
1.8入围数量:不超过2家
2、采购方式:招标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3.2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备至少三个同类项目的合作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3须承诺所供产品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开具正规统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4须承诺本项目配送人员无传染类疾病且具有有效的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5须承诺食材出现品质问题或因品质问题造成人员食物中毒,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6须承诺生鲜产品保证新鲜,其他产品保证生产日期距保质期结束不超过三分之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7供应商在牡丹江市区(四城区范围内)须有门店。(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门店照片及房产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3.8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3.9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3.10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3.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书)
3.1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独立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书)
3.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注: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文件、缴纳系统使用费及投标保证金均可由牵头人完成。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18日9:00至2024年12月23日16:00(北京时间)……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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