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哈夫节招标
项目编号:2024-SW-013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松原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哈夫节采购项目,资金来源自筹,采购人为松原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松原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哈夫节采购项目
2.2 采购内容:哈夫节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4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以及地方、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3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近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前15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不得分包和转包;
3.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加盖企业公章(鲜章)后的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④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发至邮箱。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6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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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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