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综合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蓝海光伏电站运行维护服务(三年)招标
第一章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电电力综合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蓝海光伏电站运行维护服务(三年)招标,招标人为国电电力综合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电电力清能鄂托克前旗有限公司、国电电力鄂尔多斯市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电电力蓝海1号至6号光伏电站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总容量300万千瓦,由国电电力综合能源内蒙古有限公司管理,其中国电电力清能鄂托克前旗有限公司负责1号至4号电站建设运营工作,国电电力鄂尔多斯市有限公司负责5号、6号电站建设运营工作。现需招标具有专业能力的单位提供光伏电站运维服务,本次招标运维服务项目为200万千瓦光伏区运维服务、6座升压站运维服务,服务期限3年。
2.1.2招标范围:光伏发电站升压站及光伏区日常运行、巡视检查,设备缺陷处理、维护保养,系统保养,标准化治理,文明生产等。
2.1.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年。
2.1.4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许可范围须包含承修类二级及以上、承试类二级及以上。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100MW及以上的光伏电站维护的合同业绩2份,且其中至少1份合同须包含220kV及以上升压站(或汇集站)的运维服务(或另行提供1份220kV及以上升压站(或汇集站)的运维服务合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2-1711: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2-23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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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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