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地铁运营信息、广告媒体服务项目(2025-2028年)-广佛地铁运营信息、广告媒体服务项目(2025-2028年)招标
招标项目名称广佛地铁运营信息、广告媒体服务项目(2025-2028年)
标段(包)名称广佛地铁运营信息、广告媒体服务项目(2025-2028年)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广佛地铁(新城东至沥滘段)及广佛地铁夏南综合基地
资金来源国有或集体投资资金来源构成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拟对广佛地铁(新城东至沥滘段)及广佛地铁夏南综合基地的地铁运营信息、广告制作及上下刊服务、媒体设备设施维护与清洁服务,线路巡检和广告发布证明制作服务进行招标,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招标内容拟对广佛地铁(新城东至沥滘段)及广佛地铁夏南综合基地的地铁运营信息、广告制作及上下刊服务、媒体设备设施维护与清洁服务,线路巡检和广告发布证明制作服务进行招标,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工期(交货期)三年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63.684049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注: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打印的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内容,内容须涵盖企业营业执照信息(经营范围及注册资金)。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单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或以上的广告媒体制作项目或广告媒体服务项目业绩(据实结算合同可提供发票进行补充说明)。注:投标人须提供服务合同或中标(选)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合同中必须包含与媒体运营服务或制作服务相关的内容:广告画安装(上下刊)、清洁、巡检、拍摄、媒体尺寸测量及绘制、广告画面喷绘的其中一项或多项。3、投标人同时拥有以下喷绘设备:包括户内喷绘机、户外喷绘机、户外3.2米或以上UV喷绘机、雕刻切割机、自动过膜机。注:上述设备均为制作服务必要设备。为保证成品的制作质量,要求设备为投标人自购,租用设备不能计算在内。本项证明材料如下:以上喷绘设备的购置发票复印件(购买方均需为投标人,发票日期距离评审日不少于180天),并加盖公章。如发票不能显示具体设备时,除上述要求的资料外,须同时提供销售方出具的购机证明,购机证明上须列明发票对应的具体设备,并加盖公章。4、未被招标人(广东广佛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列入不诚信名单。5、投标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后至投标截止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公章),失信主体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资格无要求。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单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或以上的广告媒体制作项目或广告媒体服务项目业绩(据实结算合同可提供发票进行补充说明)。注:投标人须提供服务合同或中标(选)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合同中必须包含与媒体运营服务或制作服务相关的内容:广告画安装(上下刊)、清洁、巡检、拍摄、媒体尺寸测量及绘制、广告画面喷绘的其中一项或多项。
其他要求:无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否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登录后查看)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7日9时0分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17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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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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