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数字创意文化产业园区(一期)临时用电工程竞争性磋商
项目地区: 河北
招标人:: 河北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CBCG-FW-202409
项目名称:河北省数字创意文化产业园区(一期)临时用电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729634.94元
工期:45日历天
项目实施地点:石家庄高新区中山东路南侧、天山大街东侧、淮河道北侧、润都盛和广场以西
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运营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2.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连续缴纳12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采购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提供原件);
5.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
方式:现场发售
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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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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