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寨上街道东风里一级老人家食堂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滨海新区寨上街道东风里一级老人家食堂运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寨上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滨海新区寨上街道东风里一级老人家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滨海新区寨上街道东风里一级老人家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滨海新区寨上街道东风里一级老人家食堂运营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16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2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信息表填写完成后加盖公章扫描与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同时回传至邮箱并在正文内编辑表内全部信息,邮箱主题为“公司全称+信息”。磋商文件的售价: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15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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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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