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5-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编号:SLC2-24166
二、项目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财政局2025-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元):800,000.00
四、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内容 服务期限 付款方式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六、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按要求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5.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信用记录: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8.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①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③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9.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归入“一照通行”营业执照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现场领购,
3.售价(元):150。
八、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15时00分。
十、评审时间:2024年12月27日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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