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黑臭水体水质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G-2024CS-1213
2、项目名称:2025年咸宁市黑臭水体水质检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40.00 万元
5、最高限价: 40.00 万元
6、采购需求:2025年咸宁市黑臭水体水质检测1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0、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证书(资质范围应当包括:透明度(cm)、溶解氧(mg/L)、氧化还原电位(mv)、氨氮(mg/L)、总磷、总氮、PH、CODCr),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只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③营业执照副本;④资质证书。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27日0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2月2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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