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招标
4、预算金额:1320.522万元/年,3年共计3961.566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国省道、县乡道路、镇驻地道路机械清扫、人工清扫巡回保洁;道路隔离护栏清洗;果皮箱及垃圾桶的清洗和保洁;村内道路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公厕保洁;垃圾的转运及垃圾处理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3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
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3.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查询);
3.5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6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5年01月07日12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