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节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乌兹别克斯坦纳沃伊氮肥厂绿能低碳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中材节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乌兹别克斯坦纳沃伊氮肥厂绿能低碳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该项目”)售电合同。本项目总工期不超过11个月,开工日期为合同签订日,开工后7个月内第一期100MWac光伏并网发电,11个月内全容量并网发电。
项目投资方为中材节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30%的企业自筹及70%的银行融资,中材节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对该项目EPC总包工程采用招标的方式采购,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是为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招采科技分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为乌兹别克斯坦纳沃伊氮肥厂绿能低碳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乌兹别克斯坦纳沃伊氮肥厂绿能低碳项目位于乌兹别克斯坦纳沃伊州纳沃伊市KARMANI区,距纳沃伊市中心直线距离约25公里。规划装机容量300MWac的光伏电站和75MW/75MWh的储能系统,以及输电线路和对侧站改造。项目采用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模式开发,光伏电站和储能系统运营期25年。项目位于乌兹别克斯坦纳沃伊市,场址中心点坐标为:北纬40.06447537°、东经65.21780491°。项目规划新建300MWac光伏电站、75MW/75MWh储能,以及配套建设110kV升压站、110kV开关站、110kV输电线路、氮肥厂6座110kV降压站改造等。
2.2项目工程范围(为保证本项目的完整性,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项目工程设计及技术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各系统和配套工程勘察(详勘)、设计、鉴定检测、接入系统(一次、二次)、并网接入改造;项目开工前合规性文件(属于承包人职责内的工程合规手续,如环评报告、洪评报告、地震安全评估报告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报告);临时征租地、施工阶段地方关系协调,项目工程建设管理;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监造、运输进厂、卸车、保管、安装等;建筑工程施工(含场平);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调试、投产、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含水保、环保、消防、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等工程专项验收、项目供电公司并网验收一体化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环境评价、职业健康和安全、质量监督检查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及批复。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全部工程项目资料归档交付发包人以及其他服务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详见技术规范要求。试验检测、试运行(包括值班、调度、巡检等)、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并获得商业运营(COD)证书,项目质保期2年内相关服务,以及全套技术资料的提供等。
具体项目工程描述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EPC合同
因项目公司正在注册,由母公司中材节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按总承包模式进行招标并签署EPC合同(EPC合同包括在岸合同(即施工合同)、离岸合同(即设计和供货合同)、桥接协议及补充协议四部分)。待项目公司成立后,母公司中材节能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在EPC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概括转移给项目公司。
具体合同签署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4工期:总工期不超过11个月,开工日期为合同签订日,开工后7个月内第一期100MWac光伏并网发电,11个月内全容量并网发电。
2.5质量要求:符合乌兹别克斯坦国家标准、中国国家标准、IEC标准并满足当地验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类似项目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为:承担过包含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的合同业绩且含110kV及以上升压站业绩,或100MW及以上光伏电站EPC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盖章页及关键页),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
3.5人员要求:
3.5.1投标人拟派遣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以及安全资格证(B类)证书,提供证明文件;项目经理须具有境外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类似项目见上3.4;
3.5.2投标人拟派遣的技术负责人须需要具备发输变电相关的专业资质,技术背景和工作经验,熟悉项目的技术要求和技术难点。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类似项目见上3.4;
3.5.3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部管理人员名单须与派驻项目部管理人员一致,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最近一年(2024年1月至今)社保证明,现场派驻人员与投标人员不一致,将作为投标提供虚假材料或违约处理;
3.5.4所有管理人员须现场办公,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经理)现场办公时间每月大于28个日历天;
3.6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的审计报告并加盖公章(至少提供审计意见部分、三张报表)。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2日至2024年12月27日,9:00-17:00,登陆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法定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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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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