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货梯采购、安装及维保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QZT[2024]097号
(二)项目名称: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货梯采购、安装及维保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预算:56元
(五)最高投标限价:56万元
(六)采购需求: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拟采购货梯两部,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七)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响应声明及承诺函);
2.信用信息。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电梯制造企业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同时提供电梯制造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制造】。注:旧许可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仍予以认可。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磋商申请均将被拒绝。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时间: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4日09: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二)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及费用:费用:200元,售后不退。
方式二:将报名材料扫描件通过邮箱发送至邮箱,并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及联系方式,未按上述注明不予接受。
获取磋商文件需携带提供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居民身份证。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8日9时30分
(三)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磋商地点。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到磋商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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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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