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供水基础设施应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四水厂输水管线顶管工程总承包监理招标
昌吉市供水基础设施应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四水厂输水管线顶管工程总承包监理,经由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昌市发改字[2024]26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一般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昌吉市供水基础设施应急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四水厂输水管线顶管工程总承包监理
2、项目规模:新建四水厂输水管线顶管四处,双管顶进,顶管管径为DN1500,管材为顶管用钢筋砼(Ⅲ级)管,顶管总长度为1626米(已按双管统计)。顶管内穿管采用焊接钢管,管径为DN1000总长度为1686米(已按双管统计)。
3、建设地点:昌吉市
4、工程投资额:2000万元(监理控制价:45.76万元)
5、资金来源:一般债券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6、工期要求:计划2025年03月15日,2025年05月30日竣工。总工期77天(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并和施工工期同步。
7、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阶段的所有工作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监理企业提供有效的进疆承揽业务相关信息录入手续;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的总监理工程师已办理有效的进疆相关信息录入手续,具有2024年07月至2024年12月在职单位社保证明。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表;2024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作出要求)。
5、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总监理工程师。
三、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8日10时00分—2025年01月09日11时00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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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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