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高新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高新项备〔2021〕34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高新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高新生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高新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10#楼食堂装饰改造工程设计(标段)的设计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科技城雁荡山路8号
2.2建设规模:设计费合同估算价约50.64万元,建筑面积约4008平方米,精装修面积约3006平方米,地上2层,地下1层。(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
(日历天)
1002
苏州高新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10#楼食堂装饰改造工程设计
苏州高新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10#楼食堂装饰改造工程设计
50.64
30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设计行业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设计行业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饰改造及消防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的报批报审配合工作以及工程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等,同时包含招标人认为其他需要配套设计的相关内容。
(四)设计范围:苏州高新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厂房项目10#楼食堂装饰改造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以内的设计内容:负一层的入口及展示区域、回餐间、就餐区、VIP入口门厅、后厨区等;一层的咖啡店/西餐厅、特色餐厅、便利店等;二层的VIP入口大堂、包厢、会议室及茶室、室外露台、后厨区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五)备注:(1)投标人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如有授权)、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3)本工程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最新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①有效投标人为4~6家(含4家和6家)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3家;②有效投标人大于6家(不含)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为5家。当有效投标人为3家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直接按评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对有效投标人进行排序,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按评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缺乏竞争,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具体详见附件中评标及定标办法;(6)本项目无设计补偿费;(7)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须由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方出具;(3)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5)联合体成员方须在端口中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12-1800:00至2024-12-2423:59;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30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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