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恩施分行2025年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3.最高限价:24万元(含增值税),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拟通过本次招标采购方式择优选择1名中标单位,提供恩施分行本级食堂外包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2)服务期:1年(合同签订时确定具体的服务时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经营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招标发布之日(含)止)具有类似项目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分包: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人近3年(2021年12月01日至采购公告发出之日(含)止)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含),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投标人不良行为名单。
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请于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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