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中心医院信息化互联互通系统升级建设项目招标
发布日期:2024-12-18
来源:电力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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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鞍山市中心医院信息化互联互通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包组编号:001预算金额(元):3000000最高限价(元):3000000采购需求:一、服务范围:鞍山市中心医院信息化互联互通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二、服务周期:六个月
三、系统功能需求:医院的多院区管理,对医疗资源的整合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医院需要将总院、分院合并建设成一个高度集成、互联互通的信息化平台,帮助医院实现信息的无缝对接和共享,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通过集成平台的扩展、升级、改造等工作,确保分院信息系统与总院系统无缝对接,实现信息的标准化和统一化管理。实现医院内部各系统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提升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利用效率。另外,随着医院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的增多,数据来源更加多样化。扩展集成平台能够支持多源数据的整合和分析,为医院管理提供全面、准确的数据支持。同时实现医院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要求系统满足多院区同质化功能,统一管理。
履约期限:六个月
履约地点:鞍山市中心医院
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30%;系统正式上线且正常运行一周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40%;系统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30%;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正规发票。
热线支持:提供售后服务电话
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满足项目需求,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自行组织履约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六个月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登录后查看)。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18日23时59分至2024年12月26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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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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