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交通运输局洛宁县西子湖旅游公路(故县段)生态护坡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西子湖旅游公路(故县段)生态护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洛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洛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2年洛宁县环西子湖旅游公路(故县段)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审批【2022】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202-410328-04-01-667373),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洛宁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宁县西子湖旅游公路(故县段)生态护坡项目
2、项目编号:洛宁工施招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宁公开2024-53;
3、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洛宁县西子湖旅游公路(故县段)生态护坡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生态护坡、绿化等。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5、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价:财政资金,6926310.00元。
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7、项目建设地点:洛宁县;
8、工期:90日历天;
9、养护期:一年,苗木成活率100%
10、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1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县级文明工地;
13、扬尘治理目标:达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4、缺陷责任期:24个月(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5、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1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洛财购〔2021〕1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全面推行乡村振兴;
(3)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备园林绿化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项目并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24:00,……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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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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