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化学水处理药剂(盐酸、氯酸钠)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01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DHXMGL-JL-2412-5;
采购项目名称:松原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化学水处理药剂(盐酸、氯酸钠)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最高投标限价:盐酸1200元/吨、氯酸钠7800元/吨(本项目按单价进行报价,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采购方式:招标;
采购需求:盐酸、氯酸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包含的全部内容);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的生产商或经销商、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完成合同的能力;
3.2当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时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当投标人为经销商时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或其委托的运输方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产品),委托运输的,提供委托合同或合作协议。
3.4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验检测报告
3.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以后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3.6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新成立不足六个月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8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9投标人需提供近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须提供“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提供以上四个网站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
3.10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00 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线上获取(代理机构邮箱);
4.售价: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1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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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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