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4年-2025年机房(机柜)隐患整治及标准化整治招标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4年-2025年机房(机柜)隐患整治及标准化整治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JZT-2024-16586】),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有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本次计划实施机房(机柜)隐患整治及标准化整治类1890个,实施高铁、公路沿线机房标准化整治650个(每个地市试点50个)。
1.2招标预算:采购预算1636.7万元(不含税),税率9%。
1.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划分份额。
1.4实施地域:招标人指定地点
综合排名
中标份额
对应预算金额(万元,不含税)
服务区域
第一名
50%
818.35
苏州、常州、无锡、南通、徐州、镇江
第二名
30%
491.01
南京、盐城、连云港
第三名
20%
327.34
泰州、扬州、淮安、宿迁
1.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算上限,以先到者为准。
1.6★工期:按照技术规范书中的时限要求完成施工内容。
1.7★基本质保期:质保期要求为工程竣工验收后36个月,自终验合格之日起计算。
1.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人要求。
1.9技术标准要求:合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1.10★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以模块化基准价中的审定后金额(剔除安全生产费)为基础进行折扣报价。折扣(非OFF)=1-下浮率(%)。最高投标限价为折扣(非OFF)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2.1.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1.5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根据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签订的同类项目(土建(通信基站、机房类)、机房及动力配套工程、基站标准化隐患整治及地面硬化项目)相关施工服务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少于500万元。
以上时间、金额以单项合同或订单或发票或甲方证明为准,须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金额、工程内容或工程量清单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加盖甲方印章)或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或甲方证明(加盖甲方公司公章并提供甲方联系人)。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计入累计金额。
2.1.6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
2.1.7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电监会或能源监管办颁发);
(4)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5)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上述对应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2.1.8人员要求:三类安管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经理(不少于1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投标截止月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法人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2.1.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19年12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12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列入投标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江苏省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2)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的。
2.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1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1.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0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26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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