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团体重大疾病、疾病身故保险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单位,具体详见各标段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项目单位所在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建设规模:具体详见招标第2.2招标范围表。
项目整体进度:具体详见招标第2.2招标范围表。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招标信
息服务
费(元)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团体重大疾病、疾病身故保险项目
罹患重疾、因疾病身故(含自然死亡、猝死)保额:各20万元
3年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2专项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团体重大疾病、疾病身故保险项目
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成立的、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的、能够在吉林地区经营团体健康保险的保险公司,经营满五年,开展团体健康保险业务满三年,且不得涵盖财产保险业务;
(2)投标人在吉林省设有省级分支机构;
(3)投标人近3年内应具有不少于5个单一客户1000人以上团体人身险业务的承保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使用非投标人签约或总分公司授权的合同不计入投标人本人业绩。(不包含政府机关合作项目,不含股东业务,合作意向书不作为承保业绩,按照投保人名称计算项目数量,同一投保人分不同地市投保计算一个项目,同一投保人不同年度不重复计算,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使用非投标人签约或总分公司授权的合同不计入投标人本人业绩。)
(4)投标人拟委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五年以上团体业务管理工作经验;(6)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受金融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的记录及(或)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正在受到中国保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充许分包。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1月10日18时00分至2025年1月1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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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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