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和平安置区二期、三期居民用电应急维修项目施工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平安置区二期、三期居民用电应急维修项目已由防城港市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港区发改[2010]5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防城港市港口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天明招字20250116001
建设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和平安置区。
建设规模:新建低压绝缘导线BLV-120导线10.5km、BLV-50导线28km,利旧低压绝缘导线BLV-50导线1.35km,新立6m预应力混凝土水泥杆108基、8m预应力混凝土水泥杆15基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要求工期:30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括图纸范围内和平安置区二期、三期居民用电应急维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同时具备五级以上(含五级)承装(修)类《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投入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要求:本项目采用现场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1月 20 日至2025年1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未实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⑥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箱)发送邮件请立即联系项目负责人;逾期不受理,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2 月 11 日 15 时 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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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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