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水工程(集团)大泊口微滤除藻设备更新改造土建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国家发改委2018第16号文》、昆明市滇池管理局《关于下达大泊口除藻设备更新改造任务的函》滇池函字(2024)1381号等相关规定,项目业主为云南水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滇池保护治理省级补助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云南水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一个标段
2.2建设地点:昆明市滇池草海大泊口水域附近
2.3工期:自中标双方签订合同起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设备安置基座及防雨棚、排藻管道以及柔性导水管等附属设施。
(1)设置移动2座、固定1座设备安置基座,根据絮凝箱、微滤机、加药机等设置安置基座。
(2)设置防雨棚3座。
(3)排藻管(DN160)约100米。
(4)柔性导水管(DN430)约600米,导水围隔600米。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及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项目完工后,以项目范围内开工时排污管网出水口主要污染物监测结果及出水量为标准,排污管网出水口浓度有显著提升、出水量显著降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报告,成立不满年限的企业,提供自成立至今已有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
3.5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暂停合作关系;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规定(投标人提供信誉承诺,查询截图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后进行查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报名仅接受邮箱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20日至 2025年01月26日16:30(节假日休息),将报名费汇款至汇款账户购买电子招标文件,付款后将汇款凭证、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及报名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营业执照扫描件传至邮箱.
4.2招标文件售价为3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1日上午09。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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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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