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火场突进勘察车采购(第3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102-ZB-25011234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
本招标项目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火场突进勘察车采购(第3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JNB102-ZB-250112346)已由晋能控股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002火场突进勘察车采购(第3次招标)。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参考型号 | 交货期 | 使用单位 |
1 | 火场突进勘察车 | 辆 | 1 | 详见技术要求 | 合同签订3 个月内 | 塔山矿 |
交货地点:由出卖人免费运送到买受人指定地点卸货。
交货期:合同签订3个月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2火场突进勘察车采购(第3次招标),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制造商授权书须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模板提供)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类似业绩指:有火场勘察功能的皮卡车供货业绩;(代理商投标的,提供自身或授权生产制造商业绩均可,自身业绩须与本次授权生产制造商一致)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如合同中无法明确火场勘察功能或车型,可附技术协议。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提供与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上要体现货物名称。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1-23 18:00至2025-02-0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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