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民医院标识、宣传品设计制作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LZ
3、采购方式:招标
4.项目概况:
包1大字类:发光字、发光引导牌、发光吊牌、指引牌等的设计、制作、安装及维护;
包2印刷设计类:印刷品、展板、宣传栏、门牌、索引、车贴、室内室外氛围等的设计、制作、安装及维护;
5.服务内容:郑州人民医院标识、宣传品设计制作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见采购需求)。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两个标包。
包1:大字类;
包2:印刷设计类;
7.入围数量:
包1拟招标3家公司,包2拟招标7家公司。
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9.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等有关规定,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适用于包1、包2)
2.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存款证明)。
2.3.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招投标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管理水平、管理经验及运营能力(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3.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按照其查询程序查询供应商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提供相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3.4近3年内,供应商须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即在经营活动中履约情况良好,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否则,投标将被否决(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3.5供应商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项目同一标段投标。若出现以上情况,以先报名登记者为有效投标单位(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及关联关系说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供应商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可同时入围多个标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01月24日至2025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3.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2025年2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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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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