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规模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就中国电信广西公司2025-2026年固网及泛智能终端翻新维修项目所需服务进行采购,包含家庭天翼网关(天翼网关4.0以上(1G-PON)无WiFi设备);政企网关(1G-PON双频WiFi、10G-EPON双频WiFiXG-PON双频WiFi版本);融合网关(EPON上行宽带融合终端和GPON上行宽带融合终端);IPTV机顶盒、FTTR智能家庭网关(主设备及子设备)和路由器等宽带终端及机顶盒等固网及泛智能终端的保外、保内翻新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终端类型 | 预估翻新总量(台) |
1 | FTTH(家庭天翼网关、政企网关、融合网关) | 268672 |
2 | IPTV机顶盒 | 69700 |
3 | FTTR(主设备及子设备) | 2400 |
4 | 路由器 | 143376 |
5 | 云电脑盒子 | 1600 |
合计 | 485748 |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项目框架预算:1680万元(不含税)。本项目为年度框架服务招标,以上项目规模为暂估值,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风险。
1.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执行完合同金额额度为止。
1.5项目服务地点:
序号 | 具体项目服务范围 |
1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及其所管辖的各县/区分公司 |
2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及其所管辖的各县/区分公司 |
3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及其所管辖的各县/区分公司 |
4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及其所管辖的各县/区分公司 |
5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分公司及其所管辖的各县/区分公司 |
6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及其所管辖的各县/区分公司 |
7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分公司及其所管辖的各县/区分公司 |
8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及其所管辖的各县/区分公司 |
9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公司及其所管辖的各县/区分公司 |
10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及其所管辖的各县/区分公司 |
11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及其所管辖的各县/区分公司 |
12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及其所管辖的各县/区分公司 |
13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及其所管辖的各县/区分公司 |
14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及其所管辖的各县/区分公司 |
1.6维修时限:需翻新的终端到达维修网点后,返修时限≤15个工作日。返修时限从翻新的终端到达维修网点开始计算,至翻新的终端返回当地电信的时间截止,包括双向物流时间在内。
1.7保修期:自翻新完成入库之日起12个月。
1.8中标人数量:2个;第一中标人的中标份额为:70%,中标预算为:1176万元(不含税);第二中标人的中标份额为:30%,中标预算为:504万元(不含税)。
1.9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折扣限价,投标人按照下列不含税单价基准价进行折扣报价,最高投标折扣限价为100%,投标人投标折扣报价超过最高投标折扣限价的,其投标被否决。
序号 | 类型 | 不含税单价基准价(元) | 备注 |
1 | FTTH(天翼网关、政企网关、融合网关)(维修+外壳翻新+配件+检测+寄运) | 30 | 配件:含网线(不低于超五类1.5m)、电源适配器(12V)等 |
2 | IPTV(维修+外壳翻新+配件+检测+寄运) | 33 | 配件:含高清线(不低于1.5m)、网线(不低于超五类1.5m)、电源适配器(12V)等 |
3 | FTTR主设备(维修+外壳翻新+配件+检测+寄运) | 60 | 配件:电源适配器1个(12V2A)等 |
4 | FTTR子设备(维修+外壳翻新+配件+检测+寄运) | 40 | 配件:电源适配器1个(12V2A)等 |
5 | 路由器(维修+外壳翻新+配件+检测+寄运) | 38 | 配件:含网线(不低于超五类1.5m)、电源适配器(12V)等 |
6 | 云电脑盒子(维修+外壳翻新+配件+检测+寄运) | 75 | 配件:含高清线(不低于1.5m)、电源适配器(12V)等 |
7 | FTTH(天翼网关、政企网关、融合网关)、IPTV、FTTR、路由器及云电脑盒子堪用料(检测+清洁+升级+配件+包装盒+寄运) | 13 | 配件如上各类终端配置要求 |
1.10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10056泛智能终端产品、CP10017宽带融合终端。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
注: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承接过通信网络设备(家庭、政企、融合网关、机顶盒、泛智能等终端)维修或翻新项目业绩,且有效业绩累计金额达500万元及以上。
注:合同签订是固定金额的,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签订是框架协议+结算单据(结算单据可为:1.采购订单;2.发票;3.结算单;4.确认单;5.报账单;6.结算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形式的,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只提供框架合同(无结算单据)或结算单据(无框架合同)之一的,或框架合同与结算单据未体现关联性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2.1.3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9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维修人员8人。
注: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024年07月01日至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维修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024年07月01日至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或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若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与投标人签署且至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仍在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合作合同/协议和劳务派遣公司为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或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1.4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招标方式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1月25日08时30分至2025年02月0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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