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港赣榆港区粮油码头工程带斗门座式起重机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港赣榆港区粮油码头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通港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通港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拟建设一座10万吨级粮油码头,布置1个10万吨级泊位和1个3.5万吨级泊位(水工结构按10万吨级散货船设计),泊位长度兼顾2艘7万吨级散货船同时靠泊作业,占用岸线总长度531m,设计年通过能力500万吨。
2.2招标范围
连云港赣榆区黄海粮油产业园码头1#、2#通用泊位工程4台25t-37m带斗门座式起重机采购、运输、接卸及安装调试等服务(交钥匙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交货地点
连云港赣榆区黄海粮油产业园码头1#、2#通用泊位。
2.4交货及安装工期: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300】日内,完成合同设备的制造、运输(含码头装卸)等并货到现场,具备条件接买方通知后【40】日内完成总装、调试、验收取证、交付使用等工作。
2.5质量保证期:
设备试运行达到约定的生产性能指标达标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6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64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
3.1.2投标人可以为设备制造商或经销商:如投标人为所投设备经销商,需具有所投设备制造商唯一授权函。
3.1.3设备制造商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目:门座式起重机(B)及以上。
3.1.4本项目安装部分实施单位可以是该设备制造商或安装分包单位,安装分包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子项目:门座式起重机(B)及以上,提供合同签订前确定满足要求的分包单位承诺函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2业绩要求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具有1份25t及以上门座式起重机供货业绩。注:a、时间以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为准,在“表5已建工程表”中能清晰体现是25t及以上门座式起重机的台数及起重能力(吨数);b、若涉及国外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中外文对应译本(缺一不可)。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截止当天,在江苏省交通厅(施工、勘察设计、材料采购、监理、试验检测)信用等级评定公示中信用等级C级及以上级别。
3.3.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4其他要求
3.4.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2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预约开始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9时00分;
招标文件预约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17时00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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