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新机场配套建设项目旅客过夜用房工程设备暂估价-配电柜配电箱招标
1、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新机场配套建设项目旅客过夜用房工程设备暂估价-配电柜配电箱采购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929.34万元已落实,本项目资本金占比25%;银行贷款占比7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新机场配套建设项目旅客过夜用房工程设备暂估价-配电柜配电箱采购
2.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巧什营镇境内
2.3招标内容:呼和浩特新机场配套建设项目旅客过夜用房工程设备暂估价-配电柜配电箱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通知30天内完成供货。
2.5质量要求:产品技术指标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单位注册金要求:无限制。
3.3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设备及相应的技术和服务,且为一般纳税人。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投标人的要求,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列入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中的设备,须出具3C认证证书(低压开关柜获得相应的3C)。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10KV开关柜(中置手车)和0.4KV开关柜的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供货确认书或经销授权书或产品授权书(拟供主要设备如为国外产品可提供制浩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供货确认书或经销授权书或产品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产品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营、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3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度提供;2022年以后成立的且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其近期有效的基本开户银行的结算证明或资信证明)。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19至2025年2月25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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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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